第2种观点: 豁免权指在刑事诉讼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辩护律师有权就其在其刑事诉讼执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当事人有关事项及有关交流,拒绝向司法机关作证且不受法律追究的。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言论,不受法律追究。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三十七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豁免权,亦称律师——当事人特免权,是证人拒绝作证权的一个分支,它是指律师贝卢斯科尼再获政治豁免权。 对其在业务活动中得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 对于律师在诉讼中享有刑事豁免权,西方国家和中国特别行政区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系统规定执行豁免制度,只是在一些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对执行豁免有所涉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享有外交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第1种观点: 律师做免罪辩护要遵循熟悉案情、收集无罪证据及慎重决策和规避风险等原则。作为辩护律师,要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机关、人民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人民调取。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机关、人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就是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因履行职责发表的书面或口头言论不受指控和追究。具体范围包括:律师对于其书面或口头辩护时所发表的有关言论或作为职责任务出现于某一、法庭或其它法律或行政当局之前所发表的有关言论,应享有民事和刑事豁免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
第3种观点: 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2、无罪证据证据充分,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3、慎重决策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之所以这样,因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往往要冒比较大的风险,无罪辩护案件往往比较复杂,事实和证据往往盘根错节,很难一时就看清。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率极低,所以慎重决定确有必要。如果冒然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4、规避风险注重沟通要求律师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时还要注意与、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律师的权利还没有充分的保障。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经常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甚至会因为某些工作瑕疵被有关机关抓把柄,严重时还会遭受牢狱之灾。二、做免罪辩护如何收集证据材料?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2、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3、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