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加处罚款能免除吗1、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免除加处的罚款,但需要被执行人主动缴清罚款并采取了补救措施,只要存在上述条件下才可以合法的达成和解协议,并减免加处的罚款,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行政处罚情况而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二、加处罚金是行政强制措施吗加处罚款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免于处罚不等于不处罚,它是需要根据案情判断为轻 微,且符合以下条件:1、不满14周岁青少年、 不能辨识和控制自我行动能力精神病人、聋哑或 盲人。但是以上免于处罚对象需要责令其监护人严 管。另外,非以上特殊人群发生轻微案情、有主动投 案、立功表现等等情况者,也有机会免于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 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 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 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 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 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