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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都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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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流程如下:1、向有关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经批准;2、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一比一的比例投入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5、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内,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6、在媒体上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2种观点: 1、成立清算组。2、清理公司资产和处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开始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核对和登记,并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聘请评估公司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程序是:1、申报资料。2、股权转让协议书。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5、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6、原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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