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因保险合同发声纠纷的地方提起的诉讼的,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进行管辖。其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保险合同纠纷,一般属于民事当中的合同纠纷一类问题,其可以由当事人事前进行对发生纠纷的解决纠纷的管辖或者仲裁机构进行约定,民事法律关系是首先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的,当事人对解决争议标的的或者仲裁机构进行约定的应当按照其约定。当事人未对解决纠纷的管辖机构进行约定的,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一般是在被告居住地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也有权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