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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购买不足,公司未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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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1、地域原因。许多外地户口尤其是农村户口性质的劳动者认为自己不可能在企业所在的城市一直工作到退休,工作几年如果回到家乡或者到其他城市,社会保险转移会很麻烦。因此,不愿意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工资原因。许多劳动者的工资并不高,不愿意在不多的工资中再扣除掉一部分钱缴纳社保。 3、其他原因。这其中包括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与原单位没有 解除劳动关系 ,原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不愿意转出;有些地区是新的单位缴纳社保(养老)前不得断交,如果断交,只有全部补交完毕后新的单位才能缴纳社会保险,而劳动者不愿意补交之前的费用从而造成新的单位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等原因。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1、只缴纳了14年 养老保险 能否领取 养老金 ? 不能。到法定 退休年龄 前,需至少累计缴纳15年才能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个人账户中的钱将清算,一次性发还给个人。这笔钱只是个人缴纳的金额,加上和单位缴纳的一小部分。或者选择将不足的年限所应缴纳的费用一次性补缴才能领取养老金。2007年, 广州 50岁的高女士因曾在广州、 佛山 两地工作,广州市 社保 局认定高女士在佛山的缴费年限存在问题,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能办理退休。后高女士将社保局告上法庭,这才得以领取养老金。 2、 公司 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能否受益? 受益范围较小。个人所缴的钱计入个人账户,单位所缴的绝大部分划入统筹基金账户。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主要与个人账户的部分有直接关系,单位缴纳的划入统筹基金账户的部分被统筹后,相对平均地分摊到所有领取养老金人员手中。 3、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别人两倍,并且缴费年限相同,养老金能否拿到别人的两倍? 不能。月缴费额度的多少与养老金的多少并不是倍增关系。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划转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是通过“指数化”与个人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挂钩,并与缴费年限有关。基础养老金的差别一般不大。例如,月薪5000元和2500元的两人,两人按此标准同样缴费40年,退休后,两人个人账户中的钱分别约为20万和10万。退休当年,两人的基础养老金均以1000元计算,那前者的养老金约为1000+1600=2600(元),而后者则为1000+800=1800(元),前者并不是后者的两倍。 4、我还有8年退休,现在允许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能否到 北京 工作8年后退休,享受北京较高的 退休金 基数? 不能。虽然现在多个城市缴纳的养老保险可合并到一个城市。但因各地的基础养老金不同,新对养老保险转移的年限做了限定: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流动就业,在新参保地只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退休后,临时账户中的钱将转回原参保地。所以,只有在新参保地缴费满10年才能在当地办理退休。 5、离开一个城市时,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钱取出,缴费年限能否累计? 不能。如果离开一个城市时,将账户中的钱取出,即办理清算,这个账户即被取消,这期间累积的缴费年限也将清零,不纳入累计缴纳年限,所以将钱取出是不划算的。新出台的养老保险规定将不再允许退保,而 东莞 等地出现“退保潮”的原因,是因部分投保人觉得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积缴费年限无法达到15年。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3种观点: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可补缴,满足15年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具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义务,不能停缴。补缴医疗保险费按年份和费率确定,个人账户金额根据不同情况记入。个人交社保费用可由单位代交或自由职业者按规定缴纳,具体比例根据当地规定。法律分析一、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缴费年限不足可补缴。国发[1997]26号文件第5条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若是不满15年,就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累计满15年是企业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一个下限条件。尽管规定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绝不是说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了。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职工本人具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而且履行这一义务是强制性的。二、如何补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续保的,预先记入从补缴当月至医保年度末的个人账户金额,补缴期内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性补记入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三、个人交社保费用的计算方式有哪些?1、由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2、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结语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时,可以进行补缴,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前提。补缴社保费的方式根据当地规定确定,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也有具体规定。个人交社保费用的计算方式主要有单位代交和个人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两种。具体缴费比例和基数根据当地规定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基金亏损的原因:社保基金亏损,其实是社会现象造成的,即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退休人员增加过多且寿命普遍延长,受通货膨胀影响还得每年涨退休金,所以造成社保基金支出过大,而新增保险弥补不了支出空缺时,就可以广义地说社保基金亏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为疫情原因亏空大约1.5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为疫情原因亏空大约1.5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通过下列方法,能知道自己的社保购买情况: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查询,要求其提供查询等相关服务;或者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在网上输入相关身份信息来查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通过仲裁要求补缴差额部分;虽然社保是没有追溯期设置的,但补缴只能补缴2年的;重新签订合同与补缴无关,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2种观点: 职工社保没交够年限处理方式如下:1、如果养老保险和医保均未达到缴费年限,可以延长缴费直到达到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最多延长5年;2、社保存在断交的情况,那么可以将之前断交的社保补缴上;3、外地户口如果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缴费年限不满10年,只能回户籍所在地进行补缴或续缴。职工社保包含的险种如下:1、养老保险:针对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进行保障,按要求完成缴费即可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2、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日常的看病、医疗费进行保障,可以直接使用医保统筹账户报销医疗费用;3、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妊娠期间,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生产费用;4、工伤保险:工作期间遭遇意外或有职业病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一定补偿;5、失业保险:劳动者非个人意愿失业的,通过申请失业保险金可以保证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通过仲裁要求补缴差额部分;虽然社保是没有追溯期设置的,但补缴只能补缴2年的;重新签订合同与补缴无关,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1种观点: 医保补缴流程如下:1、登录当地社保网站或社保服务大厅。不同地区的社保网站可能不同,可以在当地社保局或社保服务大厅咨询相关信息后进行登录;2、进入医保补缴页面。在网站或服务大厅中找到“医保补缴”入口,进入补缴页面;3、填写补缴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补缴信息,包括补缴月份、补缴金额等;4、确认补缴信息。确认补缴信息无误后,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纳;5、缴纳补缴费用。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支付方式缴纳补缴费用。办理医保的条件:1、具备医保参保资格。医保参保资格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资格可能存在差异;2、缴纳医保保险费。医保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医保保险费,缴费方式可以是自行缴费或单位代缴;3、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医保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并提供与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资料;4、满足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资格对应的医保报销标准也不同,需要满足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才能享受医保服务。综上所述,可以参加医保并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便在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医保 需要补缴。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以如果中断了医保的缴纳需要进行补缴,否则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23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保的,用人单位应与员工多沟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超过规定时间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将会承担行政责任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社保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又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2种观点: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归纳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地域原因。许多外地户口尤其是农村户口性质的劳动者认为自己不可能在企业所在的城市一直工作到退休,工作几年如果回到家乡或者到其他城市,社会保险转移会很麻烦。因此,不愿意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工资原因。许多劳动者的工资并不高,不愿意在不多的工资中再扣除掉一部分钱缴纳社保。3,其他原因。这其中包括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不愿意转出;有些地区是新的单位缴纳社保(养老)前不得断交,如果断交,只有全部补交完毕后新的单位才能缴纳社会保险,而劳动者不愿意补交之前的费用从而造成新的单位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等原因。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1,需要补交及缴纳滞纳金。如果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社保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补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2,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因此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此为理由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向企业主张经济补偿金。3,赔偿损失。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医疗、工伤或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损失,企业需要对员工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3种观点: (一)对员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使员工尽可能全面详细地了解劳动保险的法律规定和缴纳及退保的相关流程,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好处。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等原因失去生活来源时,能从社会取得一定物质帮助的一项制度。(二)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拒绝录用。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现阶段社保机构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又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而对于员工外出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用人单位,以建筑行业为例,应当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全面规避发生工伤的风险。(三)针对那些流动性很强的工作岗位,员工不愿购买社保的,公司可以为其办理商业保险,或者单独购买工伤险,并事先发书面通知给他本人,通知其于某月某日提供相关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当然这样做也有可能补缴,但至少公司不会受到行政处罚。(四)公司可以在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提出相关规定,如在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中写明公司将按照国家社保的有关规定交纳社保费用,并让其看完认可签字,只要他同意签了合同,到时候就强制办理社保。或者为了解决用工紧缺问题,可以将不愿购买社会保险的员工安排在危险系数较小的工作岗位上。(五)企业不为员工办理社保相关手续,还有一种的可能是员工已经办理了,比如很多城郊结合部居民已经参保了当地街道或者区的社保,且相关比普通社会保险更优厚,员工不愿意放弃。这种情况下叫员工写一份自愿放弃参保声明书,也可能成为企业免责的依据。一、员工不想交社保怎么办(一)试用期录用条件的对于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企业可以在员工手册中作为录用的条件之一,可以规定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企业办理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等作为企业试用期录用的条件。(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已经过了试用期的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企业一般是不能直接以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好的方法是企业与员工进行协商,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二、员工不愿意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归纳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地域原因。许多外地户口尤其是农村户口性质的劳动者认为自己不可能在企业所在的城市一直工作到退休,工作几年如果回到家乡或者到其他城市,社会保险转移会很麻烦。因此,不愿意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二)工资原因。许多劳动者的工资并不高,不愿意在不多的工资中再扣除掉一部分钱缴纳社保。(三)其他原因。这其中包括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不愿意转出;有些地区是新的单位缴纳社保前不得断交,如果断交,只有全部补交完毕后新的单位才能缴纳社会保险,而劳动者不愿意补交之前的费用从而造成新的单位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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