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若缴费未中断且已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可以报销生育保险。若不满足缴费一年的职工需要降低一定的比例后才能报销。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应当按定额标准的百分之三十报销,剩余的百分之七十应当由个人承担。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