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程序:写起诉书、准备证据、递交、受理案件、发副本、开庭、判决。离婚诉讼管辖权: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离婚诉讼地点: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
法律分析
女方异地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作出判决。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异地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女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结语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简要如下:起诉书准备好后,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发送起诉书副本给对方;安排开庭,并发送传票;双方可委托律师代理;根据原告请求和证据作出判决,包括离婚准予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根据具体情况,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取决于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等因素。若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异地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进行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