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鉴定时间是否有?
工伤鉴定时间有。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苏州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
苏州市的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申请。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工伤一个月后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
工伤一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了工伤职工如何做工伤鉴定?
受了工伤职工做工伤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何申请重新工伤鉴定?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