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 根据法律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 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赔偿金标准 :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