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所是由交通管理大队管理的。
车管所是车辆管理所的简称,是一个系统的直属机构,属其中的一个职能部门。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
车辆管理所的主要职责如下:
1、机动车辆登记: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辆的登记工作,包括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2、机动车辆管理: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辆的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和车辆安全监管等工作,确保机动车辆合法、安全、有序上路行驶;
3、机动车辆检测: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测和排放检测等工作,确保机动车辆符合交通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4、机动车辆处罚:车辆管理所负责对机动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扣留车辆等;
5、机动车辆服务:车辆管理所提供机动车辆业务咨询和服务,如车辆上牌、车辆过户、车辆年检等;
6、其他职责:车辆管理所还可能承担其他与机动车辆管理相关的职责,如机动车辆统计、交通安全宣传等。
综上所述,车辆管理所是负责管理机动车辆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机动车辆登记、管理、检测、处罚、服务等。车主们需要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车辆管理所的工作,确保机动车辆的合法、安全、有序上路行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