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行股票要求有:
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组织机构健全,经营良好;
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仅限一种,同股同权;
3、向公众发行的部分不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员工认购的股本不得超过拟向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
4、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5、近三年发行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6、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十五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