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妇女该怎么办如下:
1.求助。向亲朋好友,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组织、妇联组织等求助,争取在事态还没有恶化的情况下,协调解决矛盾。
2.暴力情况严重,受暴人要注意收集证据。
3.如果暴力情况经常发生,需要考虑以故意伤害或虐待罪向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发生更加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