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的主要条款分别有: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主体的姓名、单位和地址;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款等;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